企业提出申述申辩意见后,行政机关能否立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?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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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问题】 行政机关对企业12月20日送达的事先告知书,该企业12月21号提出申辩意见,行政机关还需要等五日以后再作出处罚决定吗?
【解答】 需要。《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》规定陈述申辩期限的含义是在这五日内,企业可以随时提出申辩意见,可以提出第一次,也可以提第二次第三次。若企业提出一次申述申辩意见,行政机关就能立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,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的限制,可能导致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因程序重大违法而被撤销。
文章分类:
陈述申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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