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用环境处罚法律条款难点解析 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详解

超过立案时限还要继续立案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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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问题】

市局7月15日交办一个加油站液阻和气液比不达标的检测报告,案子发生6月份,分局现在(9月份)才开始立案调查,现在超过立案时限还要立案吗?有没有什么法律后果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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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解答】

《行政处罚法》第七十二条规定:行政机关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不及时立案的,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。据此,若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,即使超过了立案时限,行政机关还是应当立案。

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决定立案,是否会导致处罚决定被撤销呢?程序违法一般可分为重大违法和轻微违法,两种违法主要是根据“是否损害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”进行判断的。如果生态环境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后,立案的处理期限略有延迟,在一定程度上并不会损害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。因此,可视为程序轻微违法,不会必然导致处罚决定被撤销。



文章分类: 管辖立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