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用环境处罚法律条款难点解析 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详解

依照违法企业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地确定管辖权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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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问题】

有一个建设项目,其土地使用权在我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,而其实际位置却明显位于与我县毗邻的新华区,请问:这个环境违法案件应当由我县生态环境分局管辖,还是由新华区管辖?

【解答】

这个问题本质上是:争议案件管辖权的确定,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的登记部门所属人民政府确定,还是按照行政区划确定。

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认为,因为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域是按照行政区划确定的,所以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区域也应当按照行政区划确定,而不宜按照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确定。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对于位于其他行政区域的土地进行登记,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值得研究。

文章分类: 管辖立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