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用环境处罚法律条款难点解析 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详解

如何分辨一项行政措施是不是行政处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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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辨一项行政措施是不是行政处罚,其意义和价值在于:如果一项行政措施是行政处罚,那么,实施该行政措施则应当按照《行政处罚法》规定的程序进行;否则,则无需按照相应的程序规定进行。换言之,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相应程序进行而未按照相应程序进行,属于“程序违法”;如果达到“程序严重违法”的程度,则行政处罚不能成立。

具体如何分辨一项行政措施是不是行政处罚,可以按照以下程序:

步骤一:根据法律规定的“行政处罚的种类”进行判断。

新《行政处罚法》第九条规定,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:“(一)警告、通报批评;(二)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;(三)暂扣许可证件、降低资质等级、吊销许可证件;(四)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、责令停产停业、责令关闭、限制从业;(五)行政拘留;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。”

新的《行政处罚法》在原来规定的基础上,明确了“通报批评”、“责令关闭”为行政处罚,增加了“降低资质等级”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”、“限制从业”为行政处罚。

根据上述规定可以进行以下判断:如果行政处罚的种类中列明某一行政处罚,则某项行政措施属于行政处罚;如果没有列明,则进入下一步骤进行判断。

步骤二:根据行政处罚的定义进行判断。

新《行政处罚法》第二条规定:“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。”

根据《行政处罚法》对“行政处罚”的这一定义,判断一项行政措施是否属于行政处罚,关键要看该行政措施是否“减损”了当事人的“权益”,或者“增加”了当事人的“义务”。如果是,则是行政处罚;否则,则不是行政处罚。

如果根据上述两个步骤仍然无法判断,这时应当进入第三个步骤。

步骤三:谨慎行事或者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判。

对于执法的行政机关来说,当然无须也无理由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判,但应当依照以下规则行事:如果无法分辨一项行政措施是不是行政处罚,则应当按照行政处罚的程序进行。这样,可以避免当事人以“程序违法”为由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

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,如果认为某项行政措施“减损”了自身的“权益”或者“增加”了自身的“义务”,虽然不能肯定但疑似“行政处罚”,而且行政机关没有按照行政处罚的程序进行,这时则应当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最坏的结果无非是:被驳回复议请求或者诉讼请求。但最好的结果也可能是:因为行政机关程序严重违法,行政决定被依法撤销。


文章分类: 处罚基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