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问题】上级交办问题先做笔录然后再立案吗?我们有个案卷先做的笔录 ,后立的案这样合法吗?立案后没有再做笔录了。【解答】符合立案的条件就可以立案,做笔录一般是为了证明“有违法行为的线索,可以给予行政处罚”。《生态环境行政处罚》第二十七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立案前依法取得的证据材料,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。关键是看证据是否确实充分,取证过程是否合法。但是最好还是再做一个询问笔录,证明立案后也进行了调查。
【问题】执法人员提问:有一个公司,12月10日向我们提出听证,我们12月26日发了听证通知书,在2025年1月10日举行听证,1月8日,该公司提出延期听证,申请在1月17日举行听证,这超期吗?【解答】《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“听证会应当在决定听证之日起30日内举行。”因此是否超期应当看行政机关作出听证决定的时间。行政机关决定听证最晚在收到申请的7日内,也就是本案的行政机关...
【问题】案件审议(集体讨论决定),发表意见的案审会人员签字,请问其他参加人需要签字吗?参加人未签字,可以认定签字不全,程序违法吗?【解答】集体讨论决定的关键是“决定“,所有作出决定的人都要签字。签字不全存在程序违法,是否需要撤销决定还是要看是否对相对人权益有影响。
【问题】行政执法案卷需要保存多久?【解答】《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》8.7.5条规定:“行政处罚、处分、复议、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” ,重要的永久保存,一般的保存30年。
【问题】行政机关对企业12月20日送达的事先告知书,该企业12月21号提出申辩意见,行政机关还需要等五日以后再作出处罚决定吗?【解答】需要。《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》规定陈述申辩期限的含义是在这五日内,企业可以随时提出申辩意见,可以提出第一次,也可以提第二次第三次。若企业提出一次申述申辩意见,行政机关就能立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,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的限制,可能导致做出的行政处罚决...